意見列表
14.
發言標題:維護新聞自由!
作者:hgng
留言時間: 2004-8-7 18:07:35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搜查傳媒機構根本已侵害新聞自由! ICAC及任何機構都絕不能這樣做! 市民有知情權!
13.
發言標題:切忌太快下定論
作者:jhfd
留言時間: 2004-8-5 9:51:4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傳媒當然是要維護自身的利益而狠批ICAC,讀者切忌太快下定論。 ICAC不同其他部門,它有特別的權力,話唔埋有D嚴重集體罪行要查。只要它不是殺人放火的話,我們市民無必要罵它。
12.
發言標題:合法重要?還是合理重要?
作者:tinyi
留言時間: 2004-8-2 9:30:21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我十分同意有意見認為,廉署的作法是合法的。但是,卻不能苟同有意見認為,廉署在做出這些行動時,還要考慮合理性。合法重要?還是合理重要?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成功的重要基石,豈能因合理而侵害合法!因為合理有很大的主觀成份在裡面,而這個「人情」是不是由大法官或執法者送出來呢?緦之,廉署辦案,最重要係合法,如果考慮太多合理因素,很多調查將會裹足不前,這不是香港之福呀!
11.
發言標題:新聞界只要權利不負責任罔顧社會整體利益的另一例證
作者:paipai1
留言時間: 2004-8-1 23:13:55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這次事件可從兩個層面加以討論﹕一 廉署為何要採取搜查行動﹖二新聞界出現了什麼問題而導致廉署採取行動﹖ 眾所週知﹐近期出現多宗涉及賄賂分析員抬高股價事件﹐媒體被分析員利用發放有利行賄公司的資料﹐涉案者又希望利用廉署執法過程中的困難以及漏洞﹐透過聘用熟悉廉署手法的律師希望逍遙法外。如果任由事態發展下去﹐香港的肅貪工作將面臨更大挑戰﹐令犯案者以為只要聘請名律師便可開脫罪名的假象﹐損害香港的金融市場以及社會整體利益。廉署的行動﹐既為維護本身的聲譽﹐也是以社會利益為基本出發點。 新聞界在此事件上至少犯了三大錯誤﹕一 長期縱容財經演員發放假資訊坑害小股民。二 罔顧內庭聆訊不應報導的法規。三 甘于被名律師利用甚至有同流合污之嫌﹐專業水平與道德出現嚴重問題。 新聞界指責廉署被以要求媒體自願交出採訪資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新聞界為所謂的保護消息來源﹐肯定不會交出。一走漏風聲﹐相關資料肯定非常容易就被破壞。廉署的行動實在是迫不得已﹐以儘量蒐集證據﹐應付與名律師的苦斗。 大家都同意廉政與新聞自由為香港社會的兩大支柱﹐多年來廉署確實有多次在拘捕疑犯後不能成功入罪的紀錄﹐但至今卻沒有什麼誣陷或者無中生有的個案﹐只是由於普通法下保護疑犯注重證據以及執法過程中的一些限制以及疏漏﹐廉署依然是香港利益的守護神﹐深受市民尊重。 相反﹐新聞界卻長期不顧社會整體利益﹐只高呼新聞自由口號則忽略專業水準操守﹐例如這次事件中為何對本身犯法以及被消息來源利用幾乎只字不提﹖多個團體有沒有反省自我改善﹖他們對於廉署的處境以及背後的整體社會利益似乎也一無所知。 過去20年﹐所謂中國政府以及特區政府影響新聞自由的“例子”幾乎隔幾個月便會狼來了。事實是﹐自由空間沒有縮減﹐新聞界卻濫用權力﹐不思進取。情況就如所謂記者組織的發言人﹐整天高呼有人意圖非禮她﹐容貌卻一天比一天難看看。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說會有人相信嗎﹖
10.
發言標題:陳狀棍
作者:lotteryxg
留言時間: 2004-8-1 0:16:36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icac有什麼行動,例如拉人,搜屋等等,都一定跟足指引,想錯都難.今次target仲系全黴添,更加要查明法理啦! 如果有半點吾妥,班狀棍吾飛樸去sue佢咩! 條陳狀棍? " ......報館吾會消滅証據..." . 大家會? " 咁報館是否會自動帶埋証據投案呀? " 做賊自首,萬中無一,這只是普通常識,相信廣大市民會有自己分析能力. 咁你地仲 " 比錢日日買報紙去行騙自己? "
9.
發言標題:明星觀點
作者:chansons
留言時間: 2004-7-31 22:05:54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法律明星?明星、顧名思意乃專注於表演,專長於表演,實難望其於法律領域存在真知綽見。郭先生亦無謂對此批人仕失望。
8.
發言標題:法律界不知所謂
作者:小雨
留言時間: 2004-7-31 12:05:41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郭文緯先生說得對,法律明星對此事的評論旨在搏取選票。陳景生先生還辯稱「合法不等於合理」。「合不合理」不是你們「法律界人士」說的。要知你自己身分。人們問你意見,是希望你以法律界人士的身分從法律的觀點去講。 行政機關沒有相應的權力就不能有效施政。連司法及執法機關都要聽命於輿論,香港就完蛋了! 香港的傳媒已經自大到極點。以為自己有監督政府的「天職」,就橫行伄D。哪誰能監督傳媒呢?連違法披露都不能制止,香港還有法治嗎?其實以我所見,很多有識之士都不認為廉署有錯,只是傳媒因自己是受害者,便公器私用,天天在罵。扭曲民意。
7.
發言標題:守法
作者:individual
留言時間: 2004-7-31 9:42:2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每個香港人必需守法,律師、記者、報館編輯及所謂「名嘴」也不能例外。動不動就用民主自由作為維護或追求個人利益者,實在可悲可恥。事情項已由法庭審理,有教養的律師及記者請暫時忍耐。
6.
發言標題:你還信不信法律明星?
作者:郭文緯
留言時間: 2004-7-30 10:57:1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廉署搜查多間報館一事肯定會成為未來一段頗長時間的社會焦點。今次事件既是廉署辛苦經營多年的信譽遇上最大的挑戰,也是近來爭議不絕的新聞界遇到的另一風波,更是香港三大支柱 ─ 廉政、司法公正和新聞自由的正面衝突。如果各不相讓,發展將會是水火不容甚至三敗俱傷,但如果能以香港整體利益來作出客觀分析,則今次事件,不難成為處理香港核心價值之間的矛盾的成功例子。 有關廉署處理今次事件的合法性,廉署人員自然會向大眾交代。本人作為廉署的退休官員,本來不適宜對事件加以評論。但作為香港市民,以個人的專業知識,對一些不合理的批評和言論,也有責任說幾句公道話。 事件中無論誰是誰非,新聞界以悍衛新聞自由為己任,其立場和言論自然可以理解。但一些一直自以為是法治精神守護者的法律明星,其言論和批評卻是完全違背法治精神,則令人非常失望。 大家對廉署的行動,心中可能有一大堆問題,但搜查報館不等同一般的入屋搜查,一般情況只須由裁判司簽發搜查令。搜查報館就必須經過由立法會通過為保障新聞自由而訂的特別程序,由處長級官員親自申請,並經高等法院法官審核。一般人心中的問題,高等法院法官在審批時也必定問過,而且必定問得更深入,更廣泛,得到完全滿意的答案,並認為有必要和迫切性,才會簽發搜查令,所以這不存在任由部門濫權的問題。而高院法官德高望重,代表社會監督事件的執行,在沒有更充分的反面證據時,我們應否隨便質疑高等法院法官行使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況且,法官也是按照法例來批準廉署的申請。如果要提出質疑,也不只是向廉署提出質疑,而是質疑高等法院,甚至是通過條例的立法會! 有法律學者要求公開廉署申請搜查令資料。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沒有理由不知道申請搜查令經由內庭聆訊,資料不能公開。理由是基於保護在調查期間的證據和不想影響公平審訊的原則 (sub-judice principle),這是很基本的刑事法律原則。他們究竟是明知故問,還是有心誤導公眾!律師和大律師一直是市民尊敬和信賴的專業人士,市民的判斷,往往也倚仗這些專業人士的意見。但今次事件看來,某些大律師的言論完全不符專業要求。當然,事件也讓我們得到一個教訓,就是不要盲目支持,或信任大律師。
5.
發言標題:快d水落石出
作者:水落石出
留言時間: 2004-7-30 9:29:28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廉記一向信用度好,希望今次廉記最後證明的確係有證有據,做法係點事後仲有得檢討,但如果由根本比人懷疑廉記既公正性就好危險。
4.
發言標題:壞氣氛漫延
作者:on fei
留言時間: 2004-7-29 22:27:48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我覺得廉署既手法唔恰當, 粗暴對待傳媒, 如果下次有更嚴重既同類事件, 係咪會將行動升級? 雖然廉署做既野係合法, 但就唔合理囉. 而家呢個社會, 越黎越將小事化大, 變成左社會風氣, 不斷漫延. 廉署既做法都一樣, 今次既行動係史無前例, 但從呢件事黎睇, 廉署既行動係無必要既.
3.
發言標題:「廉署搜報館」風波
作者:nn
留言時間: 2004-7-29 17:58:14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廉署搜報館」風波越演越烈。星島日報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撤銷廉署的搜查令,而4間被取走資料的報館,亦向法院提出呈請,要求廉署提供當日申請搜查令的誓章副本。 不過,署理廉政專員李銘澤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提供有關的誓章副本,更稱根據法律規定,廉署今日有權開封從報館搜獲的資料。 星島日報昨日下午正式入稟高等法院,申請撤銷廉署的搜令,並要求廉署交回被檢走的資料。星島日報代表律師何文基指,法院已安排在下星期一進行聆訊,星島及廉署也會有代表出席。他又表示,對是次的入稟極有信心,事前亦徵詢過法律意見。他批評,廉署除搜查報館外,可以有其他更好的方法處理。 對於多間報館要求索取搜查令誓章副本,署理廉政專員李銘澤在回應時重申,尊重新聞自由,但強調,廉署已徵詢過法律意見,認為不適宜向報館提供誓章的副本。而廉署當日申請搜查令,法庭已平衡了法律和新聞自由這雙方利益。
2.
發言標題:廉署查案
作者:小市民
留言時間: 2004-7-29 17:43:24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我覺得只是廉署查案, 沒甚麼大不了, 我相信他們是有理據的, 因為他們過往的形象幾好 (陳小寶案件除外), 我想大部分市民的看法也如是. 但可能因為今次調查對象是傳媒, 所以不少傳媒就大聲疾呼什麼損害新聞自由, 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 希望博取同情及混淆視聽. 我相信有不少欠缺分析力的市民可能會受誤導而相信了傳媒的一套說法.
1.
發言標題:廉記唔衰得
作者:tinyi
留言時間: 2004-7-28 12:14:01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呢次老廉行動搜報館,市民沒有多大反應。這是廉署多年來努力建立形象非常成功,市民會認為,「老廉搵得你,你都衰格啦。」,又認為老廉奉公守法,唔會作出違規行為。